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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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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20--40/天,有异议的可以进行鉴定)

【提醒】
 
营养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特殊群体的受害人(如:老、幼、病、残、孕)可以适当主张营养费,如果没有正规发票的,可以根据实际支出,凭据主张。
   
如果不属于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的,受害人主张营养费,需有医院出具需要补充或加强营养的医嘱,或由法医中心作出营养期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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