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伤情稳定后应及时做伤残鉴定,因迟延鉴定而增加的误工时间产生的误工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提醒】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需提交以下证据:1、劳动合同、工资明细;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3、用人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收入减少的证明;4、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超过3500元的,受害人应出示完税凭证。
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待业青年或在校学生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收入清单,否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下列人员一般没有误工费:
1、受害人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但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有误工损失的除外;
2、受害人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全日制在校学生,但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有误工损失的除外;
3、受害人虽误工但实际收入未减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