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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在市第三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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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当前,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反弹风险和境外输入性风险增加,无症状感染、长潜伏期的疫情风险依然存在。为了既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看守所绝对安全,又能够尽量保障郑州律师的正常会见,经郑州市律师协会进一步和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协调,现就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律师会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在押人员的相关事项流程通知如下,请各律所遵照执行。

一、会见时间

根据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工作安排从2020年4月27日起,律师会见实行分时分别会见。郑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会见安排在每周一、三、五进行。省直属分会律师会见安排每周二、四进行。每日准许会见人数由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把握。一个诉讼阶段原则上只允许会见一次。因社会影响大、案情重大、案情特殊等原因需增加会见的,经郑州市律师协会审核出具证明和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批准后予以安排。  

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根据郑州市律师协会在《审查意见书》上标明的会见日期及会见序号办理会见手续。律师在安排时间内未能会见的,经由市律协再行审核后重新安排会见。

二、会见申请程序

1、律师事务所审查。律所对律师提供的《律师防疫期间会见安全无风险保证书》(附件一)会见文书等材料进行实质审查,重点审查申请律师30日内是否有境外、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律所审查后出具《防疫期间律师会见律师事务所审查意见书》(附件二)。

2、市律协审查。律所向市律协提出会见申请,律协对相关材料(附件一、附件二)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出具《郑州市律协防疫期间律师会见审查意见书》(附件三),安排会见日期和序号。

三、会见要求

根据郑州市第三看守所相关会见工作规程,会见要求如下:

1、为防止出现人员聚集,将统筹协调安排律师会见工作,适度增减会见人次。

2、疫情期间所有律师会见均需提前审核,非特殊、紧急情况,一律不安排即约即见。

3、会见时应最大化缩短会见时间,无特殊情况会见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分钟。

4、理解并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场所管理的特别规定,做好防护,办理手续、等候、视频会见期间必需戴好口罩,全程不得取下。

5、服从看守所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区域等候。不聚集,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6、自觉接受看守所工作人员的消杀和体温测量,体温超过 37 摄氏度的,暂不安排会见。

四、会见时应提交的材料

1. 《郑州市律师协会防疫期间律师会见审查意见书》(附件三)。

2.会见文书,即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律师执业证,法援案件提交法援手续(等看守所文书要求)。

五、郑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大门外临时搭建视频提审会见室,实现“律师不进监区、在押人员不出监区、文书笔录不往返交叉”(在押人员在电脑上核对文书笔录,在监区内打印、签字确认后,监所民警带出交给律师)。

 

郑州市第三看守所联系人:周金玉、翟胜,电话67555436。

郑州市律师协会联系人:谷宜男     电话:68706779

 

附件一:防疫期间律师会见安全无风险保证书.docx

附件二:防疫期间律师会见律师事务所审查意见书.docx

附件三:郑州市律协防疫期间律师会见审查意见书.docx

附件四:郑州市律协防疫期间律师增加会见审查意见书.docx

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0 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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