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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原创  作者:王律师  浏览次数: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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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对未登记的房改房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富。但存在一种付清了购房款而未料理登记手续的房屋这样一种准产权,形式要件上有缺陷的权利,实践中,可视为夫妻共同财富予以分割。对房改房的价值计算应以房管部门评估为准。五)对房改房的认定。只有已做登记的房改房才干认定为夫妻共同财富。>

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富。目前对婚后夫妻共同财富的认定存在着许多问题。下面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对婚后夫妻共同财富的认定。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富,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在实践中认定时仍存在不少问题:一)对补办结婚证之前的同居期间取得的财富的认定。补办登记之前的同居有两种情形:一是双方不具备结婚实质要件,如未达法定婚龄,对这种情形,登记的效力肯定不能追认,因而这种情形下形成的共同财富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富。二是同居时双方已具备结婚实质要件,只是未领结婚证的情形,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国从1994年起即取消了事实婚姻,如果追认补办前的行为,等于供认事实婚,因此,补办效力不能溯及已往,补办前同居时取得的财富,只能按一般共同财富关系处置,补办后的财富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富。二)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认定。这是审判实践中常碰到而新婚姻法又未明确的难题。对此,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富为夫妻共同财富,孳息虽是从物,但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而且,许多孳息是需婚后付出劳动才干取得的当前许多国家对孳息问题均系以婚姻缔结为界点,婚后所得的均为夫妻共同财富。据此,婚后所得的孳息、增值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富较为妥当。三)对股票的认定。当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股票的所有权归属纠纷日渐增多。对这类纠纷的处置主要应从股票购买的资金来源和股票自身的性质来认定。知道婚后夫妻一方或共同出资购买的股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富。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的股票。对购买股份制企业内部自行发行的股票,分割财富时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富,不只因为职工内部股采取记名方式,不得向企业以外的人转让,且这类股票还有低风险、高收益的福利性质。夫妻双方同他家里其他成员就股票所有权发生争议,应认定他之间为借贷关系,另案处理。对购买的上市股票,这种股票可以进行转让和交易,应认定为家庭共同财富,应按出资情况确定股份的归属性。四)对知识产权的认定。知识产权包括与特定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与特定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具有专属性不能由他人行使,只能归属权利人自己。而作为知识产权中的财富权,包括预期利益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富来分割。

核心内容:夫妻共同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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